湖北省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钟萌 / 2025-12-29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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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研究支持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要求,省经信厅起草了《湖北省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前期已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相关部门和市州意见建议,此次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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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社会治理能力、驱动未来发展的核心产业。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指示要求,推进我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2028年全省软件业务收入突破6000亿元,产业规模实现争先进位,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实施技术创新领航行动

(一)开展自主安全计算技术攻坚。

实施自主安全计算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统筹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同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重点突破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件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支持省内信创核心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信创适配基地,搭建全技术路线适配环境,为自主安全计算关键软件技术创新成果提供可用性、适用性、兼容性保障。对认定授牌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平台对制造业领域服务费用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省经信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委机要保密局)

(二)推进工业软件技术突破和应用。

围绕“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软件需求,持续攻关多物理场仿真、三维几何建模引擎等工业软件核心技术。对符合“揭榜挂帅”任务指南要求的项目,按项目总投资的10%予以补助,原则上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采取政府采购或“工软券”的方式,推广优质通用、小快轻准的工业软件及配套服务,每年征集一定数量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管理等领域的国产工业软件,给予应用端的制造业企业、软件企业一定额度的采购资金补贴,降低企业数智化转型成本。(牵头单位:省经信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三)加快开源体系建设。

汇聚优质可信开源代码资源,建设安全、易用、稳定、中立的可信开源代码仓,形成开源软件扫描和供应链溯源能力。打造可信优质开源代码资源池,实现全省范围内公共代码资源“多源统一”,为加速软件开发提供高质量源代码和开源组件。制定开源代码使用协议、宽松许可协议、著佐权许可协议等多种规则,为开放公共数据场景及开源软件源代码迭代提供安全支撑和法律保障。支持市州建设开源联盟、开源创新中心、开源社区等开源生态载体,形成开放共建的开源创新生态。(牵头单位:省经信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武汉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产品供给能力提升行动

(四)推动“首版次软件”新品首用。

支持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关键软件申报国家级、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挖掘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力大、市场竞争力强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力争2028年底省级“首版次软件”突破50款。对首版次软件按照研发成本的15%给予省内研制单位一次性奖补,按照单价的50%给予省内示范应用单位一次性奖补,双边奖补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牵头单位:省经信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五)完善软件质量标准体系。

支持建设基础软件、工业软件领域的标准体系,加快补齐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工业软件标准短板,着力破解异构芯片、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兼容适配难题,建立统一验证体系,以标准引领产业创新发展。推进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CSMM)国家标准宣贯培训。对通过CSMM评估的4级以上工业软件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鼓励各市州对通过CSMM国标3级以下认证的软件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补,并作为国企采购软件产品、服务的参考依据。(牵头单位:省经信厅;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实施企业梯度培育行动

(六)培育本地龙头企业。

持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帮扶支持,用好省属投资基金,主动参与龙头企业的增资扩股、混改等重大事项,实现国有基金与龙头企业资源的有效整合,助力企业快速发展,力争到2028年全省新增上市软件企业2-3家。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加速软件研发创新,打造全链条软件产品,提升产品和企业竞争力。支持企业晋级提能,对软件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3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软件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10亿元、50亿元的工业软件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省经信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七)扶持高成长性初创企业。

开展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入库培育工作,为入库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作推荐宣传。发挥财政资金、产业基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具有前沿核心技术、高成长性的初创企业支持,帮助企业拓展应用场景、快速发展。强化产业配套和要素供给,实现优质企业在湖北“留得住”“养得大”。鼓励并引导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剥离软件业务,成立专业化软件公司独立运营。支持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国家重点鼓励的软件企业,力争2028年全省入围国家重点鼓励的软件企业清单新增1-2家。(牵头单位:省经信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省税务局)

(八)招引国内头部领军企业。

围绕本地产业布局,系统梳理软件产业链上下游关键节点,围绕“延链、补链、强链”推进产业链条招商,靶向招引国内头部领军企业;鼓励各地聚焦软件需求侧市场,围绕新技术应用和新产业培育,搭建场景供需对接平台,招引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头部领军企业落地湖北,成立第二总部或区域总部,给予用地用电用人全方位支持;依托头部企业推进“一企带一链,一链成一片”集群式招商,构建上下畅通、内外联动的场景招商生态,力争2028年前国内头部企业在鄂落地超过10家。对总部新落户我省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且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补500万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实施软件场景培育开放行动

(九)深化制造业转型升级应用场景。

聚焦“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产业发展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深度赋能交通运输、智慧物流、现代农业、智能建造等领域,评选发布优秀应用场景及解决方案。立足工业软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支撑地位,依托软件技术加速传统制造业改造和转型。对我省评选的优秀工业软件制造业应用场景建设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其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单位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省经信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十)挖掘释放行业应用场景。

依托我省自主安全计算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2+8+N”信创行业应用推广进程。举办产业生态合作大会,发布最新品牌成果,促进省内外产业链合作。梳理典型自主安全计算应用场景,编制本地优秀案例集,向全国推广发布。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推广湖北信创重点品牌和创新成果。聚焦社会治理、公共安全等关键领域,打造风险防控、应急处突、行政执法等典型应用场景,以场景创新驱动技术迭代与产业聚集。(牵头单位:省经信厅;责任单位:省委机要保密局、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

(十一)创新丰富社会民生应用场景。

鼓励软件企业进一步服务社会民生,提高电子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智慧城市治理水平。支持“鄂汇办”等政务APP提高普及率,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协助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开展“数智+”场景育新行动,推动数智技术产品赋能数字乡村、医疗卫生、养老助残托育、文化和旅游、跨界融合消费等领域应用场景,提升服务质效与增值能力,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奖励50万元。(牵头单位:省数据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实施产业生态协同共建行动

(十二)优化全省产业布局。

坚持极核引领,构建“1+2+N” 发展格局,形成1核(武汉)、2极(襄阳、宜昌)、N 个特色支撑点(十堰、黄冈、荆门、荆州等市州)。持续推进武汉“中国软件名城”提档升级,打造“世界工业软件之都”,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软件产业集群。指导襄阳、宜昌市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招引头部企业落户、依托本地高校形成人才供给链条,打造产教产融协同发展生态,实现本地产业能级的快速提升,促进汉襄宜“金三角”软件产业协同发展。支持十堰、黄冈、荆门、荆州等市州结合本地产业优势、资源禀赋,发展细分领域的工业软件产业,支持本地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平稳发展,为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省经信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三)支持产业集聚发展。

按照“自愿申报、公开公正、择优认定”的思路,按年度组织省级软件园区(楼宇)申报、认定工作。支持漳河软件园、等重点园区建设,引导市州紧扣本地产业特色,集聚一定数量的软件企业,打造产业集聚区,促进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资源集聚、融合,提升园区(楼宇)公共服务平台效能,培优引强,发挥产业集聚效应。(牵头单位:省经信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四)推动大中小软件企业协同融通发展。

建立重点软件企业运行调度帮扶机制,扶持龙头企业平稳运行、做大做强,支撑全省产业规模稳步提升;发挥链主企业对软件产业链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链主企业牵头打造自主可控的供应链体系,提高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配套能力,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精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引导中小软件企业构建核心技术优势,梯度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牵头单位:省经信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六、实施创新服务保障行动

(十五)完善产业政策矩阵。

推进软件产业链工作落实,完善“链长制”牵头单位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更好发挥软件产业链“链长+链主+链创”三链融合机制作用,推进产业发展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健全技术创新、项目建设、场景培育、晋级提能等全维度产业政策体系,促进全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省公安厅、省经信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十六)推动金融服务全面升级。

推进设立软件产业基金,统筹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国资基金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软件产业重点项目支持力度;畅通优质企业融资渠道,依靠数据增信和财政增信,构建便捷顺畅的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对符合省技术创新专项贷贴息条件的企业,按要求落实贴息政策。(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十七)夯实高端人才智力支撑。

深入开展湖北省战略人才“十百千万”专项行动,吸引海内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团队来鄂创新创业,加强人才引进的经费保障和配套支持,打造中部地区开源创新人才发展高地。各级政府对承担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关键技术攻关的高端人才、核心团队给予政策倾斜,对顶尖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牵头单位:省人社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信厅)

(十八)建强第三方服务平台。

依托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开展政策宣贯、创业孵化、中试验证、产品推广、供需对接等公益服务;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式”成果转化体系,整合创新资源,开展重大课题、重大需求的联合攻关、协同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牵头单位:省经信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委机要保密局)

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完善产业链“三链”机制,协调推进政策落地和重大项目建设。各市州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典型做法,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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