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实施方案》(鄂州科技发〔2023〕9号)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程序,现将2025年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拟备案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2日-12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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