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科创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项目验收要求,经我局工作专班初步审核、第三方形式审查、专家现场评审,认定以下2个项目达到验收要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并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信息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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