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常态化组织开展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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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聚焦制造强国、网络强国重点领域,通过龙头企业发布产业技术创新和配套需求,中小企业“揭榜”攻关,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自愿基于市场原则进行合作,助力大企业精准对接更多未进入供应商体系的协同创新伙伴,助力更多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实现创新需求由市场提出、创新主体由市场选择、创新成果由市场验证,攻克一批产业技术难题,形成一批融通创新成果,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二、组织方式
(一)征集大企业需求。请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带动作用的大企业,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重点围绕三方面“发榜”:
一是能够为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应用场景验证机会;
二是对中小企业产品服务有采购需求,为中小企业融入供应链创新链提供机会;
三是愿同中小企业开展联合技术创新攻关。
有“发榜”意愿的大企业可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供需对接——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模块,根据“发榜”类型填写《大企业需求表》。平台将结合需求可行性等情况,筛选形成大企业需求目录,并于每季度首月20日前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中小企业“揭榜”。围绕大企业需求信息,平台将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中遴选出有“揭榜”潜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于每季度首月30日前定向推送信息。有“揭榜”意愿的中小企业应于每季度次月30日前,在平台中供需对接——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模块,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对接表将推送至“发榜”大企业。
(三)确定“揭榜”企业名单。“发榜”大企业根据“揭榜”中小企业的团队水平、研发能力、技术方案、与需求匹配度等组织遴选,选出拟“揭榜”中小企业并在平台反馈。平台将适时发布“揭榜”结果(“揭榜”中小企业不得是“发榜”大企业的子公司、控股公司、供应商等关联企业)。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中小企业是否进入应用场景验证清单、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