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洪政规〔2023〕1号)内容,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免费咨询热线:17702775565。(微信同号)
一、申报内容
(一)“瞪羚企业”认定奖励
1.支持对象
2024年度洪山区“瞪羚企业”名单(附件1)且目前在洪山区正常经营。
2.支持内容
“瞪羚企业”认定奖励将根据企业研发投入、成长性等综合评价确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材料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提供以下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2024年度洪山区瞪羚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2024年度洪山区瞪羚企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上两个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和附表(原件,主表税务部门盖章);
(6)项目申报承诺函;
若企业2024年度相比2023年度研发投入存在增长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7)企业上两个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8)企业上两个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及代表性记账凭证(各科目单笔金额最大);
若企业为规模以上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9)企业2023及2024年度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A107-1和107-2表。
(二)科技领军企业奖励
1.支持对象
2024年在洪山区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且目前在洪山区正常经营。
2.支持内容
科技领军企业奖励将根据企业研发投入、规模性等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申报材料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提供以下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2024年度洪山区科技领军企业奖励申请表》;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上两个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和附表(原件,主表税务部门盖章);
(5)项目申报承诺函。
若企业2024年度相比2023年度研发投入存在增长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6)企业上两个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7)企业上两个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及代表性记账凭证(各科目单笔金额最大);
若企业为规模以上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8)企业2023及2024年度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A107-1和107-2表。
二、注意事项
1.若企业同时满足瞪羚企业认定奖励申报条件及科技领军企业奖励申报条件,按科技领军企业奖励申报。
2.请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编制材料;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章节间用彩纸隔开。
三、申报要求
请申报企业在2025年10月17日前将1份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洪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免费咨询热线:1770277556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