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湖高新区关于支持建设世界级光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方案》(武新管〔2025〕5号),为加快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现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三新”“一强”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并于近期召开政策宣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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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政策
(一)资金支持。对入选企业,按照每家企业100万元标准支持企业开展“三新”“一强”计划。入选后给予首笔50万元资金,支持企业开展“三新”“一强”项目;次笔50万元待企业未来2年内完成全部目标并经企服局验收通过后拨付。若企业未来2年内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则无需验收,直接拨付次笔资金(相当于兑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万元区级奖补资金)。对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国家、省、市奖补资金按有关政策兑现。
(二)针对性辅导。对入选企业,开展“一对一”针对性辅导,指导和协助企业优化企业优势介绍、补充知识产权数量、提升数字化水平、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等,定期跟进企业进度,辅导企业申报国专。
(三)重点服务。对入选企业,分配企业服务专员,原则上每季度与企业联系不少于一次,对企业需求进行重点解决。对发展良好或“三新”“一强”项目取得重要成果的,进行宣传报道,提升企业知名度。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东湖高新区内注册并依法纳税的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有效期内或曾入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特别说明:2025年度已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申报本项目。待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认定结果后,如企业被正式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将自动失去本项目资格,其名额将按照评审结果递补。
2.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有明确的“三新”“一强”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不少于500万元)。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小于3000万元,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70%。
4.近两年研发费用占比不小于3%。
5.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低于70%。
(二)申报企业需承诺在当下及入选后未来两年内,不存在以下影响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资格的情况:
1.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企业;
2.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即直接控股股东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
3.按照国家相关部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已不属于中小企业范围的企业;
4.失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
5.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6.因各种原因不再享受东湖高新区普惠政策的企业。
三、工作程序
(一)线上报名(即日起至10月17日17:30截止)
(二)专家评审(预计10-11月)
(三)实地考察(预计11月)
(四)名单公示和政策兑现(预计12月)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企业应于申报截止日前登录湖北科创供应链天网平台 (简称“科创供应链平台”),逐一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三新”“一强”项目申报书(可下载本通知内附件或从申报系统下载,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系统);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3.2024年12月社保证明(需有社保部门公章);
4.2023年、2024年赋码版审计报告(若无法提供赋码版审计报告,请提供已有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提供情况说明);
5.其他佐证材料(如融资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