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武科规〔2022〕7号)要求,现对服务满两年的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开展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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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对象
2022年度参加绩效评价获得合格以上等次的85家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二、评价内容
根据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功能定位,评价近两年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运行绩效情况,主要包括:条件建设、运行情况、综合效益、经费使用和平台使用等。
(一)条件建设。主要评价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提供办公场地及必要的科研条件及配套设施、制定发展规划与规章制度、产业发展条件等内容。
(二)运行情况。主要评价驻站科技特派员在岗尽职与发挥作用情况、技术应用和成果转化情况、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建立种养殖示范基地情况、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农业科技服务情况、开展创业辅导培训、培养引进人才等。
(三)综合效益。主要评价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技术进步等内容。
(四)经费使用。主要评价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为驻站科技特派员提供交通生活补贴,及开展产品研发、试验示范、推广转化、技术培训和工作站条件改善支出情况。
(五)平台使用。主要评价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入驻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武汉节点,上传科技成果、技术需求等信息,参与揭榜攻关项目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情况。
三、评价程序
(一)网上申报。评价对象进行网上申报。
(二)区局推荐。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开展现场核查,组织专家评审,经集体研究后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4档确定绩效评价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按参评总数不超过30%的比例确定。绩效评价结果报送至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下称转化中心)。
(三)形式审查。转化中心会同农社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实地核查。转化中心制定实地核查方案,会同农社处与相关区科技管理部门对全部参评工作站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核查依托单位情况、工作站建设情况、工作站工作情况、工作站发挥作用情况,并得出核查结论。
(五)汇总推荐。转化中心负责根据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和现场核查情况,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提出绩效评价等次建议。
(六)公布结果。经市科创局集体决策、公示7天后,下达绩效评价结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