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如何申请地理标志注册?解决方案来啦,《西安市促进地理标志运用和保护三年行动方案》正式颁发,不仅有申请注册目标还有奖补,具体一起和小编看看。
如何申请地理标志注册?
1.申请主体。以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设立的团体、协会,使用人必须是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生产经营者。
2.申请授权。必须经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其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
3.生产地域范围界定。由生产地域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出具证明文件,生产地域为乡镇的,可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出具,跨县域的由市人民政府出具。生产地域范围必须与地域划分证明完全一致,要根据地理标志产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具体到市、县、乡、村,可以加上地理坐标范围,或者以山、河、湖、海为界划定等。
4.地理标志名称。地理名称+商品通用名称;标示某商品来源于该地区的其他可视性标志。
5.监督检测能力。申请人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具有监督检测能力。委托检测协议里检测内容应约定为对地理标志产品特定品质的检测
6.申请的商品。一般应指向单一的具体商品,且商品不能笼统地表述为活动物、新鲜水果、中药材、谷类制品等某一类商品的统称。
7.特定品质。应高于国家强制标准。
西安市促进地理标志运用和保护三年行动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地理标志运用和保护三年行动,推动地理标志认定数量、用标企业稳步增多,地理标志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地理标志运用效益、品牌价值持续增强,地理标志产业规模、带动效应不断扩大。力争到2028年,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从10件增至20件以上,增幅超过100%;全市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从6件增至24件以上,增幅超过300%;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超过80%;全市地理标志产品核准使用专用标志经营主体超过200家;全市地理标志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5%;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1个。
三、重点任务
(一)盘活地理标志存量资源
1.建立“运营推广名录”。梳理一批工作基础好、具备运营和推广潜力的优质地理标志以及用标主体,纳入“运营推广名录”,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级地理标志计划项目,引导和支持相关主体规范地理标志管理,在尊重传统工艺、保有特色品质的前提下,创新运营模式和运营理念,提升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附加值。(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
2.培育地理标志优势产业。支持和引导地理标志主产区建立完善地理标志检验检测体系、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产品溯源体系,推广“地理标志+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建设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店、示范园、示范区,推动地理标志产业标准化、数智化、规模化发展,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地理标志优势产业。(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标准化管理处,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
3.推动关联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地理标志与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生态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为主导,带动种植、加工、销售、文化旅游等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通过建设“地标馆”、开发“地标游”等形式,延伸产业链条、扩大产业参与群体、增强产业发展韧性,形成具有规模效应、积聚效应的区域品牌和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
4.强化地理标志金融服务。探索“地理标志+金融”资本化运营模式,推动地理标志产业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推动地理标志保险业务开展,为地理标志生产经营主体降低风险提供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地理标志专属金融产品,对地理标志经营主体以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获得贷款的给予贴息支持。(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中心)
(二)挖掘地理标志增量资源
5.建立“挖掘培育名录”。立足区域资源禀赋,重点从特色名小吃、特色农产品、道地药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艺品、老字号等入手,对潜在地理标志保护资源进行摸底清查,建立地理标志“挖掘培育名录”,分级分类开展梯度培育,挖掘一批、培育一批、申报注册一批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对首次获批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认定的权利人或其指定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个地理标志只享受一次奖励。(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
6.实施用标主体倍增计划。引导和支持我市符合条件要求的经营主体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提高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对首次获批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的经营主体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我市地理标志产品参与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布局开拓海外市场,对新获批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的地理标志权利人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
7.推动地理标志统一认定。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尊重主体意愿的基础上,抢抓机遇、靠前服务、平稳过渡,加快推进原农产品地理标志转换用标。(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
(三)坚守地理标志特色品质
8.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持续构建政府监管、行业管理、生产者自律的地理标志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依照标准生产、加工、流通全链条质量监管,支持和引导地理标志合法使用人强化产地质量管控,建立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基础的过程控制和产地溯源机制,实现产品特色质量可控、生产记录可查、来源去向可溯、责任问题可追。(责任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
9.健全产品标准体系。有序推进地理标志领域标准化工作,加强地理标志相关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应用和示范推广。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确保区域内地理标志产品特色品质稳定优良。对新制定或修订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并发布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力争到三年专项行动期满,全市地理标志产品全部具有相关技术标准。(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保护处、标准化管理处,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10.优化产品检测服务。依托陕西省地理标志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专业和技术优势,在各主产区探索建设地理标志检验检测服务网点,满足地理标志产品快检需求。鼓励第三方检测机构为地理标志保护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应用检验检测数据动态识别产品质量波动,提供风险预警。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单位(地理标志产品)在用标过程中产生的产品检验检测费用,按照年度实际费用的7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5000元。(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加强地理标志服务供给
11.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依托“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建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和品牌核准注册、运营推广、管理保护等工作的指导服务力度。建立地理标志专家智库,组织专家深入主产区,定期开展上门服务,提供“一标一策”定向指导。依托知识产权公益特派员制度,开展地理标志“一对一”帮扶,推动解决生产加工、品牌培育、产销对接等方面的困难问题。(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
12.培育品牌服务机构。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机构培育工程,支持和引导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地理标志服务业务,提供地理标志信息咨询、查询检索、侵权预警、公益讲座、专题培训等全链条集成服务,推动服务机构专业化发展,服务内容定制化呈现。(责任单位: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
13.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面向地理标志产业链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地理标志职业技能、检验检测、品牌培育、标准管理等培训与交流活动,培养一批既懂地理标志核准注册、又懂地理标志运营保护的实务型人才。面向地理标志行政管理人员、基层执法人员,定期开展地理标志法律法规、核准认定、标准管理、质量监管等培训与交流活动,系统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和侵权行为识别处置能力。(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综合执法支队,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
(五)强化地理标志保护维权
14.提升地理标志监管效能。持续加强地理标志的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制度,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依托西安智慧市监一体化平台,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大对地理标志违法线索的搜集、监测,规范本地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全方位提升地理标志监管效能。(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
15.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持续加大地理标志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伪造或者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生产、销售违法侵权行为。建立“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蓝田玉、户县黄酒等地理标志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地理标志产品的时令性上市特点,适时开展周至猕猴桃、临潼石榴、户县葡萄等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持续净化地理标志市场秩序。(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处,综合执法支队,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
16.加强地理标志维权援助。充分发挥陕西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西安中心、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等支点作用,提升地理标志快速维权、多元解调能力,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维权策略,降低维权成本。加强与公安、法院、版权等部门协同联动,整合地理标志领域维权援助资源,优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站(点)布局建设,持续提升地理标志维权援助服务工作的便利性。(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处,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六)打造地理标志品牌形象
17.拓展多元营销渠道。指导和鼓励我市地理标志经营主体利用各类营销平台,进行线上和线下营销推介,推动地理标志产品进超市、进直播间。通过参加杨凌农高会、亚博会等博览会、展销会和推介会,在京东等电商平台开设地理标志产品旗舰店,在盒马鲜生等新零售平台搭建“西安地标直采专区”,在主产区举办“地理标志采摘文化节”等形式,打通产销对接路径。(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
18.擦亮西安地标“名片”。深入挖掘地理标志文化内涵,将“品味秦地 标记长安”主题元素融入地理标志宣传推广矩阵,全方位、多维度讲好西安地理标志故事。充分利用“报、刊、影、屏、网”等多种手段,依托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载体,“线上+线下”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支持和引导区域性地理标志行业协会建设,建立以行业自律为基础的信息互通、品牌共建、惠益共享机制,推动相关主体抱团打品牌、闯市场、增销量、树形象。(责任单位: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保护处、新闻宣传处,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
19.实施名优地标“出海”行动。支持我市具有出口优势的地理标志产品参与国际互认互保,指导企业按照目标市场准入规则组织生产、开展营销,确保产品合规进入海外市场,让更多的名优地理标志坐上“中欧班列”。发挥我市“1+2+3”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作用,拓展海外地理标志维权援助服务,加强海外地理标志纠纷应对指导,强化海外地理标志纠纷预警防范。(责任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保护处,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启动实施阶段(2025年9月—12月)。市局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各责任处室、相关直属事业单位结合职能细化落实举措,市区(县)两级同步开展政策宣贯和专题培训。各属地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局对辖区潜在地理标志资源进行摸底,对存量地理标志情况进行清查,形成“地理标志培育和运营台账”,并梳理出“运营推广名录”和“挖掘培育名录”,主产区完成实施方案制定、产品标准复审及制修订申报。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26年1月—2027年12月)。市局整合各属地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培育和运营台账”以及“运营推广名录”和“挖掘培育名录”,形成市级“一台账、两名录”。各责任单位以“两名录”为重点,按照行动方案部署的6个方面19条重点任务,有针对性的分别组织开展培育运营、申报认定、执法保护、宣传推介等工作,力争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8年1月—7月)。对标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全面梳理目标完成和任务落实情况,总结工作成效,固化经验做法,形成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地理标志全链条、体系化工作水平,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切实推动地理标志从注重申请向强化运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从创造产品向塑造品牌转变。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市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知识产权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推进组,推进组办公室设在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办公室主任由处室负责人担任。属地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局要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参照本方案细化落实举措,主产区制定专项实施方案,非主产区加大资源挖掘和保护维权力度。各级要密切同农业农村、文旅、商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加强与行业组织、龙头企业等的协调配合,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引导、推动各方利用好、发展好、保护好地理标志。
(二)强化激励引导。加大对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集中力量开展运营培育和保护推广工作,对“运营推广名录”和“挖掘培育名录”给予跟踪指导。加强数据采集和统计监测,动态更新“一台账、两名录”,及时调整资源倾斜策略和专项扶持方向。属地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局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在资金、资源等方面的持续支持,错位制定激励措施,发挥政策叠加效应,确保各项专项计划有效实施,普惠性政策应享尽享。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紧扣行动方案工作目标,有序推进各自领域、各自区域的重点任务。属地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局要落实主体责任,立足区域特色,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协同监管体系、执法维权体系、宣传推介体系,全面夯实地理标志运用和保护工作基础。市局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各责任单位每季度末向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本方案执行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8年7月,相关奖补政策按照《西安市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实施细则》(西市监发〔2025〕62号)对应条款执行。)
以上是小编梳理的如何申请地理标志注册?西安市地理标志运用和保护方案全部内容,希望能帮上大家的忙,如果看完还有疑问的,欢迎给小编留言。专业做项目申报13年,总部在安徽,在湖北、陕西、湖南、四川、江苏等地设有分公司。申报经验非常丰富,有很多大企业成功案例!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小、商标软著专利、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标准、科学技术奖、规上企业、老字号、注册代账、科技贷、可研报告和商业计划书等众多项目辅导规划。免费指导热线:18755150022(可加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