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陕西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流程和奖补汇总整理如下,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宝鸡市、铜川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有需要申报的企业可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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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陕西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研究方向:聚焦国家或陕西省重大战略需求(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西安“双中心”建设),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前沿技术研究,方向明确且特色鲜明。
科研积累:近3年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项目≥10项,总到账经费≥500万元(学科类);或开发新产品≥3个/转化收入≥1000万元(企业类)。
成果要求:
学科类:发表高水平论文≥10篇,授权发明专利≥5项,获省部级科技奖≥1项。
企业类:授权发明专利≥2项,参与制定标准≥1项。
2.依托单位要求
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企业需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规上企业,且须与高校共建;非企业单位需拥有省级重点学科或博士点,且须与企业共建。
联合共建:最多3家单位联合申报,需签署共建协议并明确权责。
3.硬件与经费
场地设备:科研用房≥2000平方米,仪器设备原值≥2000万元。
经费投入:近3年研发总投入≥2000万元,依托单位承诺每年提供≥100万元专项经费。
4.人才队伍
实验室主任:省内领军人才,年龄≤60岁,曾主持省级以上项目或获科技奖励,全职在岗。
团队规模:固定科研人员≥50人(省级要求)或≥15人(市级要求),高级职称≥5人,结构合理。
二、陕西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流程
1.预申报准备:依托单位编制建设方案,明确研究方向、团队组建及资源保障措施。
2.系统填报
登录 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strc.com/egrantweb/)在线填写申请书。
附件包括:建设方案、科研成果证明、仪器设备清单等。
3.推荐与审核
属地推荐:由地市科技局或高校科研处初审后限额推荐。
形式审查: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材料完整性。
4.评审与考察
专家评审会论证实验室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通过评审的实验室进入实地考察环节。
5.批复与组建
省科技厅会议审定后发文认定,给予经费与政策支持。
获批实验室需在2年内完成建设任务并接受验收评估。
三、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各地区奖励汇总
1.陕西省
奖励政策
对陕西实验室建设每年给予1000万—5000万元补助,支持争创国家实验室。
对获批新建和重组成功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奖补。
政策依据
《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打造科技创新高地若干财税措施》
2.西安市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在认定后一年内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经费后补助,主要用于科研活动和设备购置。
对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良好等次的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的专项经费奖励。
对获得国家和陕西省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授牌后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经费后补助。
政策依据
《西安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
3.西咸新区
奖励政策
国家、省、市批准或认定的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落户新区的,根据其建设成效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运营经费补贴。
政策依据
《西咸新区出台关于支持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在总窗口聚集成长的若干办法》
4.安康市
奖励政策
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资金补助。
政策依据
《安康市加快融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
5.宝鸡市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建设资金后补助。
政策依据
《宝鸡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6.铜川市
奖励政策
在铜川设立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铜川市科技创新实施意见》
7.汉中市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设在规模以上企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8.榆林市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授牌后给予30万元后补助支持。
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按照省级补助资金200%匹配。
对在榆林市或秦创原总窗口建设或引进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按照实际投入的100%配套支持,上限1000万元。
政策依据
《榆林市科技型企业科技创业载体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园区奖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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