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荆州市荆江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钱洁 / 2025-05-27 10:00:00
浏览 65 分享 分享

荆州市荆江质量奖是全市质量工作领域中的最高奖项。为进一步推动质量强市战略深入实施,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比表彰项目事的函》(鄂功勋办函〔2024〕6号)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开展第七届荆州市荆江质量奖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荆州市荆江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评选范围

本市地域范围内有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各类企业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组织)。本届荆江质量奖评选范围聚焦我市现代产业体系,以制造业为主,同时向服务业及中小企业延伸,鼓励质量管理卓越的中小企业申报。

二、表彰名额

本届荆江质量奖设置质量奖2个,提名奖4个。达不到获奖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三、评选标准

第七届荆州市荆江质量奖评选标准参照湖北省长江质量奖评定标准执行。

四、评选条件

申报荆州市荆江质量奖,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荆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

(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或失信行为;

(四)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在品牌、效益、市场占有率等方面,有1个(含)以上指标在行业内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五)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

(六)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有创新,并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荆江质量奖:

(一)不符合产业、环保、安全、税务、人社、质量等政策;

(二)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三)近三年内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四)近三年内参加省、市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五)近三年内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

五、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于2025年7月15日经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初审。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被推荐单位应按要求由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在本区域、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按照管理权限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按管理权限应征求组织人事、公安等部门意见;其他组织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征求生态环境、人社、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工商联等部门(单位)意见。7月30日前经县(市、区)人民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市场监管局。

(二)资格初审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申报对象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复核,形成荆江质量奖受理名单。

(三)专家评审

1.材料评审

市市场监管局在湖北省长江质量奖评审员专家库中选取评审专家,组建若干评审组。各评审组由3名(含)以上评审员组成,评审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组对组织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照标准逐条评分,形成评审报告并推荐参与答辩的组织名单。 

2.管理者答辩

市市场监管局组建管理者答辩评审组,召开管理者答辩会,通过材料评审的组织主要负责人参会并进行管理者答辩。评审组进行评议打分,确定进入现场评审名单。

3.现场评审

市市场监管局组建现场评审专家组,对通过材料评审和管理者答辩后确定的组织进行现场评审并打分,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四)复审和公示

1.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人社局根据材料评审报告、现场评审报告,按管理者答辩和现场评审得分排序,提出荆江质量奖获奖组织入围候选名单。

2.入围候选名单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民营企业需征求市工商联意见)后,确定拟表彰建议名单。

3.拟表彰建议名单在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

(五)表彰奖励

市政府印发表彰决定,对获得荆江质量奖和荆江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颁发奖牌。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或组织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荆州市荆江质量奖(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组织)推荐审批表、荆州市荆江质量奖(教育机构)推荐审批表;

(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22年至2024年)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机关事业单位征求意见表;

(四)企业(组织)征求意见表。

七、工作要求

各地和各单位要立足培育本地区和主管领域高质量发展标杆,加大对荆州市荆江质量奖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质量管理有特色、质量提升有成效的优秀组织积极申报。要认真做好初审把关和推荐工作,严格标准、好中选优,推选出代表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参评。评选表彰工作遵循自愿申报、科学评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在评选过程中以权谋私、弄虚作假、 索贿受贿,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推荐资讯
关于黄石市《关于支持建设创新强市打造全省科技创新协同示范区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的通知
关于黄石市《关于支持建设创新强市打造全省科技创新协同示范区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的通知
2025-06-06 11:14:00 点击查看
关于湖北省推荐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关于湖北省推荐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2025-06-06 10:54:00 点击查看
关于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综合绩效评估结果的公示
关于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综合绩效评估结果的公示
2025-06-06 10:49:00 点击查看
东湖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产业集群重大项目专项 (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东湖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产业集群重大项目专项 (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6-06 10:26:00 点击查看
崇阳县支持工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若干措施
崇阳县支持工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若干措施
2025-06-06 10:15:00 点击查看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2025年市级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2025年市级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
2025-06-06 10:06:00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