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经科局关于申报中小企业集聚园区 (楼宇)项目的通知

钱洁 / 2025-03-11 1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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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中小企业突破发展瓶颈,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创新赋能,需要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服务完备的中小企业集聚园区(楼宇)。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江岸区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岸政〔2024〕11号),现启动江岸区2025年度中小企业集聚园区(楼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江岸区中小企业集聚园区 (楼宇)项目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为园区(楼宇)的实际运营管理机构,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有一定规模的可自主支配场地。边界清晰,园区需为有明确四至边界的合围区域,楼宇为独栋建筑及其裙楼,有明确的产权权属或可佐证权属的相关证件。

(二)围绕主导产业领域集聚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含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科技类企业),主导产业领域集聚企业数量占整个园区(楼宇)企业数量的比重较高。

(三)拥有公共服务平台,能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知识产权、财税、金融、法律等服务。

(四)园区(楼宇)符合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周边交通便捷,生活便利,生态环境好。

(五)申报主体信用记录良好。

二、申报程序

按照年初备案、年末考核、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综合评价、择优支持的程序开展。

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自行填报《江岸区中小企业集聚园区(楼宇)备案申报书》并附上必要的支撑材料,申报材料扫描件于3月30日之前发送至区经科局邮箱jaqkjjhjk@163.com。

三、支持标准

经考核优秀的中小企业集聚园区(楼宇),按照最高50万元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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