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市2024年度众创孵化载体统计调查的通知

钱洁 / 2025-01-08 08: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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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信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火炬〔2024〕41号)和《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武科规〔2024〕2号)要求,现就2024年度众创孵化载体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武汉市2024年度众创孵化载体统计调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调查对象

全市区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国家大学科技园。

相关调整:根据有关要求,众创空间名录已合并至孵化器统计名录中,不再单独统计。各众创空间需填写孵化器统计报表,众创空间新账号请在以下网址中输入运营主体名称查询,原密码保持不变。各区科技部门管理员、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已有用户名的账号密码保持不变。若提示密码错误请尝试:@2024new。

二、调查内容

本次统计调查内容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孵化器与众创空间综合运行情况以及在孵(毕业)企业情况、国家大学科技园综合运行情况。

三、填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2月15日17:00。

四、调查实施

(一)调查对象和各级管理员统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官网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入口登录“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填报和审核。

(二)各区科技部门管理员可在“年报——数据管理”界面新增众创孵化载体调查账号,系统自动生成新的账号,新增后要点击“注册”,载体才能填报。

(三)在孵(毕业)企业新用户可自行注册或由所在众创孵化载体注册账号,用户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后10位。在火炬中心企业业务系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等)办理过业务的企业,可使用现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四)调查单位在系统中提交统计信息,待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报表首页,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上传系统。

五、有关要求

各区科技部门需组织辖区内众创孵化载体及时提交统计报表,要求应报尽报,并在系统中对调查单位提交的统计报表进行审核。

各众创孵化载体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连续2年未按要求上报的,将被取消认定(备案)资格。火炬统计工作是全市众创孵化载体年度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和载体提档升级的必要程序。未参加填报的载体,各区科技部门需做好梳理,出具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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