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全市双创孵化载体规范建设和健康运行,推动全市双创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鄂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鄂州办发〔2021〕10号)文件要求,经单位申报,各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并公示,现确定“空港创府孵化基地”和“e+空间-红莲湖数字产业园孵化器”2家单位为2024年度新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汉新城临港众创空间”1家单位为2024年度新备案市级众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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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要完善孵化设施,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大力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各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加强管理与服务,加大支持力度,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