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新规〔2021〕4号)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促进会展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商务〔2021〕3号)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有关会议研究等流程,现将2024年会展业专项资金拟奖补情况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3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意见(盖公司/单位公章)反馈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贸改革创新局(商务外事局),并写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东湖高新区会展业专项资金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