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申报湖北省服务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通知

钱洁 / 2024-08-23 0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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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服务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第一批湖北省服务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具体事项如下:

湖北省服务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武汉经开区内注册登记的规模以上和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营业务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九大门类及其细分领域。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三年未纳入企业失信名单,未出现债务违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产品服务质量、数据造假、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或风险事件。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拥有较为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能够合理运用资本市场实现价值增值、效益增长。

(二)“单项冠军”企业申报条件

1.基本要求

(1)从事所属行业时间达到5年以上(含)。

(2)主营产品(服务)在细分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营业收入在所属行业中类或小类中排名第1(省级核定)。

(3)近3年平均营业收入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从事批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近3年平均营业收入须达到1亿元以上(含)。

2.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认真梳理企业规模、效益、经营管理、专业化发展、创新能力以及细分领域竞争力等方面数据,总结企业核心优势和特色,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1),准备相关申报资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

服务业“专精特新”企业是指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的服务业中小企业。

1.基本要求

(1)从事所属行业时间达到3年以上(含)。

(2)营业收入近2年增速不低于5%(含)。

(3)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达到3%以上(含)。

(4)有主营业务收入的需占总营业收入达到50%以上(含)。

2.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认真梳理企业规模、效益、经营管理、专业化发展、创新能力以及细分领域竞争力等方面数据,总结企业核心优势和特色,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准备相关申报资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有关要求

2024年9月6日前,企业提交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并将纸质版材料企业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相关佐证资料,报送至武汉经开区发改局(办公室春笋C栋422室),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每个企业文件夹以企业全称命名,如“XX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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