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关于开展“揭榜挂帅”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钱洁 / 2024-06-11 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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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东湖高新区“揭榜挂帅”项目实施办法》(武新管〔2022〕25号)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东湖高新区“揭榜挂帅”项目验收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验收对象

验收对象为发榜方(企业),发榜方、揭榜方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相关内容,且技术合同履行完毕后,可由发榜方申请项目验收。

二、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分为现场评审验收和会议评审验收,其中,重大成果转化类项目采用现场评审验收,实地考察项目成果和转化情况;核心技术攻关类和技术转移应用类项目采用会议评审验收。

三、验收程序

1、提交验收申请。发榜方在天网平台线上填写项目验收申请表,上传《东湖高新区“揭榜挂帅”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及其它附件材料(将签字盖章后的执行情况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及其他附件材料分别扫描成PDF格式,按照材料目录对应上传,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10M),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对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2、形式审查。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对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次性告知承担单位补充完善验收资料,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入评审验收环节。

3、评审验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专家验收前签订承诺书,对验收工作做到公正、回避和保密。

四、评审流程

1、专家组核验纸质版申报材料,现场评审验收还需考察项目成果以及转化情况;

2、发榜方ppt汇报项目结题验收情况;

3、专家质询及交流;

4、专家按照评分标准打分,5名专家打分后,以平均分作为项目验收得分;

5、向项目承担单位反馈项目验收结果。

五、验收结论

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支持金额尾款,并以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名义正式发文通知项目单位。

六、其他事项

ppt汇报提纲:

1.对照项目任务书的四类指标完成情况;

2.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自筹资金投入情况,资料完整性;

3.对企业的推动作用,包括研发投入、营业收入增长情况以及项目成果应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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