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新洲区农产品仓储保鲜 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钱洁 / 2024-05-23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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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补齐我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根据 全市统筹部署,现将《2024年新洲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新洲区农产品仓储保鲜 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2024年新洲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补齐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短板,增强农产品产地仓储  保鲜、商品化处理能力,推动订单农业发展,打造供应链体系。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产品仓储保 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办〔2024〕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24年,全区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5个以上。

二、 覆盖范围

按照“先急后缓”建设需求,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新建或 改扩建项目从2023年度上报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库中选择,重点向脱贫街镇(处)、村和田头倾斜。

三 、建设领域

主要扶持蔬菜、畜禽、水产、水果等鲜活农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可延伸至农产品加工领域。

四、 建设主体

本区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其他农业经营主体。

五、 建设内容

( 一)冷库主体

1.节能型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

2.节能型机械冷库。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 机械制冷设备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

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

3.节能型气调贮藏库。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 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建设主体可根据产品特性和实际需求选择冷库的建设类 型和规模,可以选择一种或多种类型组合建设,更好地提高设施利用率。

(二)配套设施设备

新建或改造的仓储保鲜冷库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 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专用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 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和信息化采集等设备以及1 台冷藏运输车辆。

六、政策措施

( 一)资金安排。2024年市级财政安排我区专项扶持资 金500万元,保障全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其中 400万元用于支持2024年新建或改扩建项目,100万元用于 支持2023年已立项建设但存在兑付奖补缺口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

(二)奖补标准。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以奖代补、 先建后补”的原则,单个主体最高补贴比例不超过仓储保鲜冷  链物流设施总造价的50%,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最低冷库容量不低于100立方米。其中,配套设施设备不超过项目总造价的50%。已纳入或已享受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扶持范围的项目不得重复奖补。

七、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经会商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制 定《2024年新洲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 案》,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上报市农业

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确保项目执行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项目申报。建设主体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将申 请建设的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五份)上报所在街镇(处)审核 盖章,连同街镇(处)推荐函一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 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各街镇(处)上报的冷链设施项目进行集中 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同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统筹年度 申报项目安排情况,拟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报批立项,下达年度批复实施计划。

(三)推进项目实施。建设主体按照申报实施方案要求, 选择具有冷链建设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 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 事项须全程留痕。已入库并经评审立项后开展建设的项目如奖补资金不足兑付,可使用次年市级下达的奖补资金兑付。

(四)开展项目验收。建设主体完成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 设后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局乡村产业发展科负 责组织项目实施、监管、审核、验收等工作,验收成员由局发 展规划科、计财科、监察室、法规科及乡村产业发展科等科室 抽调。验收中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工程和财务审计报告书,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五)拨付项目资金。验收合格项目,按照单个项目奖补 资金=单个项目造价额/本年度建设项目造价总额x100%x 预算 资金额度。奖补资金严格执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八、 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项目实施所在街镇(处)要高度重 视,加强与区农业农村局沟通配合、会同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建 设主体高标准完成项目实施并完善资料台帐、财务账目,区农 业农村局要切实做好奖补资金申请、资格审核、设施核验、补助公示等工作,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建设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街镇(处)要及时储备更新农产 品保鲜冷链物流项目库,引导建设主体分年度分批次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补齐农业发展短板。

(三)落实用地管理。各街镇(处)要积极协调国土部门 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将与生产直接关联的分拣包装、保鲜 存储等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仓储保鲜冷

链设施用地需求。

(四)做好信息采集。要健全完善农产品产地信息数据采 集体系,紧密监测建设主体报送农产品生产交易信息,加强分析与预警,指导农业生产。

附件1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管理工作注意事项

1.建设主体应有建设需求、有建设所需合法用地。

2.建设主体需对项目及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建设主体需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需 保证资质取得单位、合同签订单位、收款单位、发票开具单位一致。

4.项目施工发票的开具应符合税务部门对项目施工发票 的开票要求,税收分类编码应为建筑施工,备注项目名称和项 目地点。材料设备购置发票的开具应对各项采购材料设备明细 分条列项,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地点。发票及发票清单明细应与合同所附采购清单一致。

5.要求第三方机构验收时对发票真伪查询资料、银行付款凭证真伪查询资料及银行流水资料进行归档。

6.新购置冷藏运输车辆纳入奖补资金的范围仅包括车辆 购买价款,其他如冷藏装置加装费用、购置税、保险、服务费等不纳入奖补和总投资范围。

7.将冷库主体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配套设施范畴。生活、 办公等非生产用建设以及利用原有的设施设备、基础建设等不纳入奖补和总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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