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市地方标准全生命周期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标准实施总体情况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武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要求,“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前3个月以上,组织对本部门、本行业复审周期将届满的地方标准进行实施情况评估。”经梳理,《城市轨道交通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4201/T582-2019)、《岩棉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4201/T583-2019)复审周期将届满,请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评估实施情况,形成《市地方标准评估情况反馈表》(见附件),盖章后于2024年6月25日前报送至市标准定额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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