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市、县服务业发展评估办法(2023年修订版)》(鄂服务〔2023〕3号)有关规定,省发改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全省17个市(州)和98个县(市、区)2023年度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现将拟定评估等次为优秀和拟通报表扬的市县名单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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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州)评估结果
(一)拟定优秀等次的市(州)依次是:宜昌市、鄂州市、孝感市、武汉市、十堰市。
(二)评估进位前3名的市(州)依次是:鄂州市、襄阳市、咸宁市。
二、县(市、区)评估结果
(一)拟定优秀等次的县(市、区)依次是: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市武昌区、宜都市、宜昌市西陵区、武汉市江汉区、鄂州市梁子湖区、武汉市汉阳区、武汉市江岸区、宜昌市伍家岗区、郧西县、枣阳市、保康县、钟祥市、襄阳市樊城区、武汉市东西湖区、嘉鱼县、宜昌市夷陵区、松滋市、应城市、宜昌市点军区。
(二)评估进位前10名的县(市、区)依次是:当阳市、武汉市黄陂区、恩施市、宜昌市点军区、咸宁市咸安区、襄阳市樊城区、松滋市、保康县、襄阳市襄城区、建始县。
三、公示时间
2024年5月6日—5月1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与省发改委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