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各市州区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奖补政策及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汇编整理,那么如果湖北省 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1、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企业想要申请专精特新企业的话,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免费咨询,卧涛科技,专注项目申报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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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省各市区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对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鼓励各市州县制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政策,对期满三年通过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定奖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工业技改补助,总投资门槛由200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取消设备投资下限,省级按照生产性设备购置金额(含必要的数字化软件项目等)的8%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
(政策支持: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一)武汉市各区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对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武汉市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1、洪山区
对获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关于印发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对首次获评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须新落户3年内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50万、80万元(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30万元(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本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政策支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助跑计划”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3、蔡甸区
对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市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区级财政给予1:1配套支持。
(政策支持:蔡甸区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4、东湖高新区
对当年首次入选或新引进财政部和工信部支持的重点“小巨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对当年首次获得工信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
5、青山区
对当年首次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和“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青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山区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6、硚口区
对符合我区三大产业发展方向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隐形冠军(制造业单项冠军)、瞪羚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和连续三年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企业、两用技术单位认定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
(政策支持:硚口区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7、江夏区
对获批国家重点、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区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区外迁入我区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江夏区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8、黄陂区
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奖励50万元),区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对进入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库的企业,区级给予每家企业1万元一次性补贴。
(政策支持:黄陂区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黄石市各区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
(政策支持:黄石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1、阳新县
其中对获得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省级科技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2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政策支持:关于印发阳新县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大冶市
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科技小巨人企业(产品)的给予20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3、铁山区
对获得国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成功申报创新型 中小企业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服务型制造等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政策支持: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人才集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三)十堰市各区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期满三年首次通过复核的,地方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鼓励各县市区制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政策,引导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支持:十堰市关于印发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1、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获得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当年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两化融合”、“互联网+”、“大数据”类等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政策支持: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
2、郧阳区
对获得国家、省“专精特新”小巨人及“隐形冠军”示范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及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绿色工厂等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政策支持:郧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郧阳区支持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及信息化建设奖补办法》的通知)
3、郧西县
对当年获得省级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专精特新”小巨人、智能制造、“两化融合”或“互联网+”类、工业设计中心等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郧西县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4、房县
对获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级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房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的十条意见)
5、张湾区
获得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当年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当年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当年备案成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0.5万元。
(政策支持:张湾区关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
6、竹山县
对获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获评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政策支持:竹山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7、丹江口市
加大对专精特新培育工作的支持力度,按照10万元、30万元的标准将企业创建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纳入本级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政策支持:丹江口市科技经信局“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提升工作行动方案(2023-2025))
(四)宜昌市各区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单项冠军产品、“专精特新”企业、服务型制造企业、工业设计研究院、工业设计中心和“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政策支持:宜昌市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1、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认定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
(政策支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招商引资工业项目产业扶持办法)
2、枝江市
对首次获得财政部和工信部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于同一类申报项目,政策有效期内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对首次获得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省级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于同一类申报项目,政策有效期内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
(政策支持:枝江市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3、秭归县
对上一年度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20万元,省、市“两化融合”(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3万元奖励,获得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的企业奖励10万元。制造业企业上一年度新取得军工三证,给予每证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政策支持:秭归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推动工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4、夷陵区
对首次被评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按其获得省级奖励资金总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对首次被评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政策支持:夷陵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夷陵区支持工业和商贸企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2022-2026年)的通知)
5、兴山县
根据国家相关批复文件,对成功争创试点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100万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国家级服务型制造企业、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等奖励50万元。对首次获得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奖励30万元,省级单项冠军产品、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等奖励20万元。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制造业企业新取得军工三证,给予每证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支持:兴山县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政策)
6、猇亭区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其经营管理团队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中共宜昌市猇亭区委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
7、当阳市
对获得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国家品牌培育示范、质量标杆、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国家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绿色工厂、国家单项冠军示范称号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获得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奖励20万元。
(政策支持:当阳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五)襄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对首次获评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绿色工厂、技术创新试点示范及国家级其他类型试点示范的企业(申报主体),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襄阳市关于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1、樊城区
对首次国家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省认定的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保康县
对首次国家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省认定的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分别给予25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保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康县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奖励措施的通知)
3、老河口市
对首次获批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绿色工厂、技术创新试点示范及国家新推出的其他类型试点示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政策支持: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重振老河口雄风若干措施(试行))
4、谷城县
对首次国家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对首次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支持: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该项政策于2024年1月1日已到期,新政策尚未发布)
5、宜城市
对首次国家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省认定的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分别给予25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宜政发【2021】8号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六)鄂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鼓励专精特新发展。落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补资金,对期满三年通过复核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奖励。对荣获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补20万元,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配套资金,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政策支持: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1、鄂城区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隐形冠军类型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除享受市级以上政策奖励外,区级按照50%的标准给予配套奖励。
(政策支持:鄂城区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二十二条激励促进办法(试行))
2、鄂州市临空经济区
支持企业做优做特,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奖励100万元、“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奖励50万元、“单项冠军”产品奖励50万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50万元;对省级制造业细分领域“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奖励50万元、“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奖励20万元、“单项冠军”产品奖励20万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20万元。
(政策支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奖补政策)
3、梁子湖区
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首次认定国家级、省级“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区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5万元(含区级5万元)、22万元(含区级2万元)。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及国家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绿色工厂等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10万元(含区级10万元)。
(政策支持: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的三十条措施)
4、华容区
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获得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区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2万元。
(政策支持:华容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该政策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新政策暂未发布)
(七)荆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对被评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被评为省级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示范类企业奖励50万元、“科技小巨人”类企业奖励30万元、培育类企业奖励20万元。
(政策支持:荆门市支持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措施)
1、东宝区
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政策支持:东宝区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措施)
2、荆门高新区·掇刀区
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政策支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支持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措施)
3、沙洋县
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省级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示范类企业奖励50万元,“科技小巨人”类企业30万元,培育类企业20万元。
(政策支持:沙洋县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4、钟祥市
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政策支持: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5、京山市
对被评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政策支持:关于印发京山市支持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措施的通知)
(八)孝感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对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对省经信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对市经信局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
(政策支持:孝感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1、孝南区
对被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80万元;对被省经信厅认定为“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企业的,一次性奖励80万元;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5万元
(政策支持:孝南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2、孝昌县
.对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省经信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市经信局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政策支持: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3、云梦县
对新获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云梦县促进规上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4、安陆市
对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60万元资金奖励;对省经信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40万元资金奖励;对孝感市经信局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
(政策支持:安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5、汉川市
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精特新”小巨人、技术创新示范、质量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汉川市支持产业倍增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九)荆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及各类试点示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20万元。
(政策支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实施“四大工程”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1、监利市
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国家单项冠军示范、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质量标杆、国家绿色工厂以及工信部认定的其他称号的企业,奖励资金50万元。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省级技术创新示范、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省级工业节水型企业及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和省经信厅认定的其他称号的企业,奖励资金20万元。对获得省级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培育、示范和科技小巨人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20万元。
(政策支持:监利市工业企业奖励和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荆州区
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智能制造示范、技术创新示范、单项冠军示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专精特新“小巨人”、质量标杆、绿色工厂等称号的企业,奖励50万元。
(政策支持:荆州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3、石首市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质量标杆、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称号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首次获得省级质量标杆、智能制造示范、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称号的企业,奖励20万元
(政策支持:石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滨江工业城市 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4、公安县
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工业设计中心、智能制造、技术创新及其他工业类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关于印发公安县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5、江陵县
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国家单项冠军示范、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质量标杆、国家绿色工厂等称号企业,在上级奖励基础上,县级配套奖励 50万元。对获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省技术创新示范、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等称号的企业,县级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
(政策支持:江陵县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6、洪湖市
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国家单行冠军示范、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平台、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国家级质量标杆、国家绿色工厂、国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等称号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获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省技术创新示范、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平台、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省级上云标杆企业、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省级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等称号的企业,奖励20万元。
(政策支持:洪湖市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十)黄冈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对被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1、浠水县
对首次认定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绿色工厂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浠水县工业企业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奖励政策)
2、蕲春县
对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政策支持:关于印发蕲春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3、武穴市
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省级“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培育企业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武穴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4、红安县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奖补50万元、20万元
(政策支持:红安县关于印发支持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5、黄梅县
对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20万元,对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省级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支持。
(政策支持:黄梅县促进市场主体培育若干措施)
6、麻城市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奖励50 万元、20 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奖励 100 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企业分别奖励60 万元、40 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智能制造(含数字化车间)、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分别奖励 100 万元、50 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互联网+制造业”融合领域.制造业“双创”领域、“两化”融合试点示范的企业(项目),分别奖励30 万元、20万元;对首次通过“两化”融合贯标的企业奖励30 万元
(政策支持:麻城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十一)咸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政策支持:咸宁市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
1、通城县
对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制造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对获评省级制造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企业)试点示范项目、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对获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云)平台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获评省级工业APP典型应用案例、湖北省“上云”标杆企业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贴。对获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制造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市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市级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企业)试点示范项目、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
(政策支持:通城县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2、赤壁市
获得国家、省、咸宁市级认定的“智能制造”企业(项目)、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隐形冠军”示范企业、“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专精特新“小巨人”、“绿色示范工厂”、“绿色示范园区”、“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工业遗产项目、工业博物馆项目、工业旅游示范项目、民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试点企业等获得相关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赤壁市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3、崇阳县
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政策支持:崇阳县县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咸安区
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通过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审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
(政策支持:咸安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
5、嘉鱼县
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政策支持:嘉鱼县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6、通山县
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补20万元;科技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
(政策支持:通山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山县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
(十二)随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绿色工厂试点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对象的企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市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随州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财政扶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1、随县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政策支持:随县“金十条”助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2、广水市
对获得或认定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服务型制造示范、技术创新示范、绿色工厂、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国家级的给予50万元、省级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支持:广水市关于加快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十三)恩施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政策支持:恩施州发布支持工业企业稳增长11条措施)
1、巴东县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补助30万元、15万元
(政策支持:巴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2、咸丰县
对新申报认定的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奖补5万元、省级云上标杆企业奖补10万元、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20万元、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奖补50万元;对申报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企业奖补30万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50万元、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补100万元。
(政策支持:咸丰县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
3、恩施市
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
(政策支持:恩施市促进招商、工业和商贸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4、建始县
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力争到2026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达到2家、10家以上,对成功申报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与省、州奖补政策合并执行)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并对相关企业给予奖补,奖补政策与省、州合并执行。
(政策支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始县高质量突破性发展工业经济二十条政策清单的通知)
5、鹤峰县
对成功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对首次成功申报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含复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企业、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3万元,对成功打造1个数字化应用场景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政策支持:鹤峰县2023年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二、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湖北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各市(州)、州县(市、区)重点培育的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5.企业近2年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发生,无偷漏税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入库培育工作,遵循公开和自愿申报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自愿申报入库。已入围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通过“湖北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平台”(简称“平台”)填报信息后直接入库。
(二)入库条件。
1.经济效益。制造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3亿元以上,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
2.专业化程度。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不少于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企业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国内或省内前例(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创新能力。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截至2020年,企业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2项及以上。
4.数字化应用。企业深度“上云上平台”,积极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环节,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运用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工艺流程与装备技术,精益生产、敏捷制造、精细管理水平较好。
5.经营管理。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实施系统化质量和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企业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三、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需同时满足以下指标:
(一)专业化指标。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二)精细化指标。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特色化指标。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1、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2、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五)产业链配套指标。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六)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七)其他指标。
1、申报企业应为本省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原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对于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4、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好了,到这里,关于湖北省各市州区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申报奖补条件就讲解完毕了,有申报需求的湖北省企业,小编期待各位来电咨询交流合作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