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夏区2023年度科技企业众创孵化平台大学生工位补贴项目的通知

钱洁 / 2024-04-23 1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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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江夏区委 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江夏区众创孵化平台管理办法》(夏科经〔2023〕47号)工作要求,现启动江夏区2023年度科技众创孵化平台大学生工位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江夏区2023年度科技企业众创孵化平台大学生工位补贴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众创孵化平台大学生工位补贴

(一)奖励对象

1、大学生工位应在由江夏区内高校院所举办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内,方可享受该项补贴;

2、申报大学生工位补贴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年度区级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

1、大学生工位使用人应为入驻双创孵化平台的大学生(团队或创业企业);

2、在校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

二、申报资料

1、大学生(团队或创业企业)自主申请江夏区内高校院所举办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审核通过后申请书;

2、入孵协议、签到记录表;

3、学生证或毕业证。

三、补贴标准

1、按照每个工位最高300元/月的标准对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进行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一年;

2、同一主体当年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

四、补贴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和时间。

1、4月22至4月26日企业自行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亲清江夏”进行网上申报。

2、“另提供纸质资料一份于5月6日17:00前上报区科经局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区政府办公大楼299室)。

(二)组织项目审核。

孵化平台及入孵企业由所在街道(开发区)负责初审,区科经局组织第三方进行复审,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孵化平台及入孵企业不予受理。

(三)网上公示。

对通过审核的项目经区科经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挂网公示。

(四)审批。

公示期结束后,由区科经局按程序依规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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