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林品审秘〔2024〕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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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积极组织
近年来,大规模国土绿化、林业生态建设对林木良种提出了多样化需求,对乡土树种、珍贵树种良种需求更是逐年增加。各地要充分认识林木良种在提升森林质量,发展现代林业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当地林业发展实际,加大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生态树种的选育力度,保障生态建设对良种的多样化需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宣传动员,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材料要求审查材料,认真开展本区域试验现场查看工作并签字、盖章,做好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林木品种审定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原国家林业局确定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林木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内的,按科学选育程序,经科学区域试验证明,在一定区域内具有推广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品种;
(二)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和技术规程要求建设的良种基地生产的种子、穗条及其他繁殖材料;
(三)优良种源区内的优良林分或种子生产基地生产的种子,有特殊使用价值的种源、家系或无性系;
(四)分布区外引进并经多年驯化、多点试验,证明引种驯化成功的树种及其优良种源、家系和无性系;
(五)获得商品化生产许可的转基因林木品种;
(六)认定有效期满,并符合前述申报条件的林木品种。
选育人不清,但在生产上有较高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林木品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可以作为申请人直接申报。选育人不申报,但有较高推广使用价值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与选育人签订协议后可以直接申报。
各申报省级品种在进行区域试验前,应把区域试验方案报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待专家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区试,否则不予受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主要受理跨省(区、市)进行区域试验的品种;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受理在本省进行区域试验的品种。
三、材料要求
申报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者须填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电子版可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站(下载;申报省级林木品种审定者须填写《湖北省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时可参考《填写说明》(见附件2),电子版可在湖北省林业局网站下载。并附以下材料:
(一)选育报告。应详述选育品种的亲本来源及特性,选育(引种)过程、方法,各区域试验点立地条件,区域(引种)试验规模与结果,主要经济指标和优缺点,繁殖、栽培技术要点、抗逆性、主要病虫害及其防治措施、适宜种植范围和主要缺陷等。同时提出拟定的品种名称;
以品质、特殊使用价值等其他方面作为主要申报理由的,还应当对相关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二)区域试验证明表。包括区域(引种)试验情况表(见表2-1)和区域(引种)试验结果证明表(见表2-2),申报国家级品种审定的应提供至少3个在生态上具有显著差异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区域试验点数据;申报省级品种审定的应提供至少3个在生态上具有显著差异的市、州试验点数据;
(三)林木品种特征标准图谱(如叶、茎、根、花、果实、种子的照片) 及母树、试验林照片(每个试验点至少包含单株及林相各一张,并用明显标识区分对照品种与申报品种)。观赏植物提供的花、果、叶等照片,应连同标准比色卡一同拍摄。数量不少于9张;
(四)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报告。品种及无性系需详细描述该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无需提供本项材料,但需提交品种权号及证书复印件;
(五)优良种源应有明确的采种地点、林分面积证明;
(六)经济林品种需附2023年1月1日后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申报品种及对照品种品质鉴定材料原件一份;用材林品种需附2023年1月1日后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申报品种及对照品种材性鉴定材料原件一份;
(七)通过科技鉴定或有关奖励的,附相应证书复印件;
(八)申请人与原选育人不一致的,应提供原选育人的委托书;
(九)代理申请审定的,应提供委托书;
(十)国外引进的品种,应提供国外品种权人授权在中国申请林木品种审定的授权书。
(十一)未通过品种再次申请审定,还需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或湖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反馈的未通过审定原因逐条进行补充说明或提交相关数据材料。
(十二)以乡土树种优良林分为申报对象的需提交《湖北省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选育报告(亲本来源及特性、选择过程和方法、立地条件、繁殖、栽培技术要点、适宜种植范围等)和林分照片。
四、现场查定
申报国家级或省级审定的林木品种,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将组织相关专业组专家开展现场查定。
五、相关要求
(一)材料提交
、申报国家级品种审定的申请人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盖章签字完整)提交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电子邮箱(邮件名称:24年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品种名称)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受理。形式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申报省级品种审定的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文本(复印件1本)和完整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盖章签字完整)一并提交到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电子邮箱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受理。形式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现场查验时间和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二)形式要求
召开专业组评审会,申报者将申请书、各类报告、图片及其他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8份(其中原件2份),封面白色,书脊五号字,注明品种名称、申请人,按秘书处要求的时间邮寄到指定地址。需同时提供申请书word版本和电子版照片,照片应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少于3M,文件名为照片内容,如:×××(品种名称)叶(花、果实、某省某县试验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