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整理了洪山区商标注册条件、申请材料及商标查询,想要申请商标的朋友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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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条件
1.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能与他人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可以通过商标查重、查近似,在合法的前提下修改商标。
2.商标不得与已经被撤销的,或者注销不满1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3.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①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②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③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④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⑤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⑥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⑦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⑧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商标查询
中国商标网提供免费商标查询信息,申请人可自行登陆“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或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商标近似查询,避免商标申请被驳回,提高注册成功率。但商标查询并非必经程序,中国商标网查询系统的数据信息并非实时更新,有一定滞后性,已经提交申请但未缴费商标注册申请是查询不到的。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如果碰到与盲期内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则会被驳回。
三、申请材料
(一)《商标注册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申请人为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相应的登记证件复印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
(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四)商标图样
1.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1份商标图样。商标图样必须清晰,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2.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3.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应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该商标图样应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4.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加以文字说明,说明色标和商标的使用方式。
5.以声音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在商标图样框里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同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以及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