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发改局关于开展2023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钱洁 / 2023-12-05 1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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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精神,为鼓励我区粮食企业加大项目投资,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竞争力,促进我区粮食产业健康发展,现将我区2023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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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要求

纳入我区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在江夏区范围内从事粮油收购、储存、军粮供应、粮食烘干、加工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申报对象必须是江夏区内注册并成立两年以上(含),近两年没有受到环保、安全生产、社保、税务、政府招投标方面的行政处罚的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公益性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项目要求

有关仓储、运营、加工技术更新改造,添置设备、设施等投资项目均可进行申报,但已取得其它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项目建设时间要求

必须为企业在2023年投产(启动)运行的项目。

四、申报资料要求

1、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表及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2、项目完工验收表;

3、属工程类项目,必须提供项目决算审计报告,并提供项目支出的相关凭证和银行流水;项目属非工程类项目,必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项目支出的相关凭证和银行流水;

4、项目单位关于申请项目真实性和没有取得其它财政资金补助的承诺书;

5、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我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筛选,会同区财政局进行联合评审,确定2023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并进行公示。

五、申报截止时间

从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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