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关于转发《省经信厅关于开展新增重点领域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的通知

钱洁 / 2023-12-01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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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经信厅关于开展新增重点领域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的通知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开展新增重点领域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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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范围

聚焦五大优势产业和九个新兴特色产业等先进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产业数字化转型、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等“稳当前、增后劲”的重点领域产业技术改造项目(详见附件1)。

二、支持标准

省级财政按照先贷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对2023年3月1日至10月1日之间获得利率不高于4.5%贷款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贴息支持,期限两年。2023年末对2023年3月至11月产生的利息进行补贴,2024年末对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产生的利息进行补贴。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企业以附件2《XX年度湖北省新增重点领域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报告》为模板编制贴息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表。企业据实填报《省级新增重点领域技术改造贷款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项目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备案审批、开工或完工证明、项目进展、信用状况(信用中国截图)等证明及说明材料。

(三)项目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填报绩效目标表(未填报绩效目标表的项目不纳入推荐范围)。

(四)企业(项目)贷款情况。包括企业(项目)贷款合同(贷款银行、贷款总额)、银行借据、贷款利息支付凭证(需加盖贷款银行公章)。无以上材料的不予推荐。

(五)企业承诺。申报项目企业及各级经信(发改)部门应逐级承诺盖章。

四、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企业按照材料真实、项目完整的原则编制《贴息资金申请报告》,确保提供的材料和数据真实、有效。

(二)请各相关申报企业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附件2贴息资金申请报告、附件3技改贴息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封面章、骑缝章,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于12月5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区企服局(光谷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18办公室),电子版申报资料(附件2盖章扫描件,附件3盖章扫描件及excel版)发送到邮箱dhtzjg@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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