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有意向的企业或者前期已经列为培育对象的,严格按照省、市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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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分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一、材料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的单位,编写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方案(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四份);前期已列为培育对象,且在有效培育期内的,如自评符合《修订版》中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要求和认定条件,创新中心建设单位应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自评报告(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四份)。
编写材料目录见附件1。纸质材料应胶装,封面和骑缝盖章,电子版为Word或者WPS版本。
二、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0日(周一)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