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关于开展独角兽培育库入库企业征集通知

钱洁 / 2023-11-03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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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独角兽企业培育,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有股权融资、赛道领域优、颠覆式创新、爆发式成长的潜力企业,根据《东湖高新区关于加快独角兽企业培育的若干意见》(武新管企服〔2023〕4号),现面向全区征集独角兽培育库入库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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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库条件

1、企业主体: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且工商、统计、税收关系及股权融资主体均在东湖高新区。

2、企业发展方向:符合东湖高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3、股权融资标准:企业成立年限不超过5年,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的私募投资,且累计融资额超过(含)500万元;企业成立年限5-9年,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的私募投资,且累计融资额超过(含)5000万元。

4、依法合规:生产经营依法合规,且近一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未了结的重大被诉案件和被执行案件。

二、入库程序

1、申请。企业自主申报,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遴选。定期组织专家对申请入库的企业材料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核意见。

3、公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送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初步确定独角兽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发布入库企业名单。

三、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东湖高新区独角兽培育库入库企业申请表》(附件1,加盖公章),请着重填写,发展目标/规划(未来3-5年,包括预计产值、厂房、购地等);

2、填写完整的《东湖高新区独角兽培育库入库汇总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22年经过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5、提供获得股权投资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得股权投资的投资协议及投资款到账证明);

6、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加盖公章);

7、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独角兽培育库入库企业征集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定期审核的方式进行,并分批次安排入库审核。

2、入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移出已上市、被并购重组、不良信用记录、迁出等不符合标准的企业。

3、申报企业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弄虚作假、虚报资料的申报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申报资格。

4、企业须将上述申报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报送电子版至12039719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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