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市2023年国家ji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钱洁 / 2023-10-12 1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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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XJP总书记关于加快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dang的20大精神,根据《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工信部将组织开展国家ji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请按照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263号)和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ji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3〕69号)要求,组织动员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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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申报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中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附件1),企业需按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重点产品领域。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工信部列出了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重点领域。对于重点领域企业,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予以优先推荐。

(三)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企业,应为已入选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复核评价工作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组织2020年认定的第五批及通过复核的第二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做好复核工作。工信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认定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的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三、工作要求

1.本次遴选和复核材料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通过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线报送系统(https://excellent-ent.cn/)在线填写上传相关材料(具体填报方式参见报送系统主页说明),经组织单位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线报送系统打印形成申请书,确保打印材料和线上报送材料一致。

2.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新《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新的标准和要求,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填报,并做好资料初审工作,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质量。

3.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2023年11月6日前,将推荐文件、申请汇总表和企业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报至市经信局产业发展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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