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湖高新区2023年国家ji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钱洁 / 2023-10-12 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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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263号)、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ji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3〕69号)和《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ji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ji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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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申报企业须符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附件1),企业需按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重点产品领域。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工信部列出了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重点领域(附件2)。对于重点领域企业,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予以优先推荐。

(三)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企业,应为已入选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工作要求

1.本次遴选和复核材料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企业通过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线报送系统(https://excellent-ent.cn/)在线填写上传相关材料(具体填报方式参见报送系统主页说明),经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线报送系统打印形成申请书(附件3),确保打印材料和线上报送材料一致。

2.各申报企业于2023年11月3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申请汇总表word版、盖章扫描件,企业申请材料盖章扫描件)刻录光盘报送至区企服局(光谷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1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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