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奖励!2023年武汉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申报条件、流程和材料

钱洁 / 2023-10-09 1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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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武汉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正在申报中,针对武汉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申报条件、流程和材料,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汉南区、武汉经开区、东湖高新区企业申报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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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武汉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高的供应链管理能力,较完善的供应链管理制度,较强的供应链人才力量,建有业内较大影响的供应链平台,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 注册地在武汉市。

(三)已获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称号的企业无需再次申报。

二、2023年武汉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2023 年 10月 13 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通知》和《规范》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填写《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企业申报书》( 见附件 ),式3 份交至各市商务局流通体系建设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WJ3201@126.com。( 文件名格式:所属区+企业名称+申报类别)(二)推荐上报 (2023 年10月17日前)。市商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准备齐全、符合商务部格式要求的企业,由市商务局确定为 2023 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拟推荐名单并报省商务厅

二、2023年武汉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其他事项

(一)请各相关部门、各区商务部门加大示范申报工作宣传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示范企业。

(二)根据《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免申即享”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对 2023 年获批商务部“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称号的,市级财政将给予每个企业 100 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此次申 报工作,按照商务部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附件: 1. 商务部等 8 单位关于开展 2023 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商流通函[2023]577号)

2.商务部等 8 单位关于印发《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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