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钱洁 / 2023-10-09 09:57:00
浏览 373 分享 分享

现将《工信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转发你们,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1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卧涛集团: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网站关键词运营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专利商标版权软著、科技成果评价)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 %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BU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请列入名单的企业10月10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根据提示进入相应模块进行申报,生成纸质文件和《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10月11日前报所在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三、市经信局会同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对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上报的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核,10月15日前将初核通过的名单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名单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申请方式,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向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签署承诺书。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名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如发现存在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形成《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见附件2)及时提交市经信局,由市经信局汇总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名单内企业自不符合政策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

推荐资讯
工信部印发制造业中试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
工信部印发制造业中试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
2026-01-04 17:27:00 点击查看
关于湖北省第六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名单的公示
关于湖北省第六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名单的公示
2025-12-30 16:00:00 点击查看
国家数据局:加大公共数据应用场景建设和开放力度
国家数据局:加大公共数据应用场景建设和开放力度
2025-12-29 15:40:00 点击查看
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技术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技术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5-12-29 15:24:00 点击查看
江夏区 | 关于2025年武汉市数字化产线拟推荐企业名单的公示
江夏区 | 关于2025年武汉市数字化产线拟推荐企业名单的公示
2025-12-29 14:57:00 点击查看
东湖高新区 | 关于2024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奖补资金审核结果(第四批) 公示的通知
东湖高新区 | 关于2024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奖补资金审核结果(第四批) 公示的通知
2025-12-29 14:48:00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