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数字经济产业新建示范楼宇(街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章孝德 / 2023-10-07 14:58:00
浏览 213 分享 分享

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22〕6号)文件精神,推动全市数字经济发展载体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和楼宇(街区)培育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和<武汉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和楼宇(街区)新建示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经信〔2022〕141号),为做好2023年度市级数字经济产业新建示范楼宇(街区)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9855109130(V同号)
(卧涛集团: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百度关键词运营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专利商标版权软著、科技成果评价、资质认证等企业服务平台)

一、申报对象

数字经济产业楼宇(街区)管理运营机构。按照“择优择新认定、总量控制”原则,每年认定不超过6个新建示范楼宇(街区)。

2023年度开始运营的数字经济产业楼宇(街区)可申报储备库,仅需填报附件2,并加盖公章。

2023年度市级数字经济产业新建示范园区申报将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一)有完整的建设和发展规划,主导产业限定为1-2个。

(二)边界清晰,具有相对明确的四至范围和空间布局,原则上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5万平方米及以下,有明确的产权权属或可证明权属的相关证件。管理运营机构如不具有楼宇(街区)产权,只是租用业主的物业或被业主授权管理运营物业的,租用合同的剩余期限应在3年及以上(自认定公示之日起)。

(三)管理运营机构在武汉依法注册、登记、纳税,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具有楼宇(街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成功经验和良好的业内口碑。

(四)具备企业入驻的基本条件,能提供适合企业发展的工作环境、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具有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便捷的交通条件。

(五)符合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近3年内无纳税违规行为。

(六)原则上为全市实施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战略以来新建或改建的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

(七)数字经济主导产业的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且占所有企业数量比重在50%以上。

(八)数字经济主导产业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之和原则上在5亿元以上。

(九)已建成或启动建设运营管理信息化平台。

三、申报程序

(一)材料提报。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请书(见附件),准备相应证明材料,向所在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提交;

(二)初审推荐。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负责组织材料初审和推荐上报工作,对申报单位资质、申报材料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核实并起草推荐函报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加盖公章后,与相应申报单位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申请表,于10月22日(周五)前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组织认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统筹汇总申报名单,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必要的现场查核等方式确定初步名单,经征求市数字经济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并报市数字经济发展委员会会议审定后确定名单,并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统一标准颁发相应证书和牌匾。对发展情况好、示范效应强的市级数字经济产业新建示范楼宇(街区)后期可酌情予以资金支持。

 

推荐资讯
2025年起,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常态化开展
2025年起,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常态化开展
2025-09-30 10:10:00 点击查看
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通知
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通知
2025-09-28 14:57:00 点击查看
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9-28 14:39:00 点击查看
东湖高新区2025年度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奖励补贴的申报通知
东湖高新区2025年度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奖励补贴的申报通知
2025-09-28 14:37:00 点击查看
东湖高新区开展2024年度独角兽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东湖高新区开展2024年度独角兽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9-26 16:08:00 点击查看
武汉市开展第七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和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开展第七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和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2025-09-26 11:18:00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