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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对象
2023年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考核评价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众创孵化平台。
二、支持条件
1、引进或培育的企业为众创孵化平台的入孵企业,注册dizhi和实际办公dizhi均在孵化基地内,税务关系在洪山区;
2、引进的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认定文件及年度纳税证明;
3、培育的企业在2022年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当年度培育同一企业不重复奖励;
4、引进或培育的企业在众创孵化平台内入孵时间不低于6个月。
三、申报材料
1、《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企业培育奖励申报表》;
2、入孵协议(租房合同),实际办公证明(缴纳水电房租发票、现场照片等);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新企业、“瞪羚”企业的认定文件;
4、项目申报承诺函。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至10月13日。
2、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交至洪山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域创新与对外合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