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江夏区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钱洁 / 2023-09-27 1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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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夏区委 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于政策意见》和《江夏区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夏科经[2023] 3 号) 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信息化、高端化、数字化、集群化发展.增强园区承载能力.提高园区产出效益。现就 2023年江夏区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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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符台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以制造业为主,权属关系清晰、主导产业明确、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的工业园区(获得过国家、省、市级科技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不纳入区级星级评定范畴)

二、申报内容

(一)星级认定

工业园区认定等级分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奖励金额分别为50 万元、80 万元、100 万元。园区首次获得星级称号的,按认定的等次标准进行奖励,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认定同等级星级不再重复奖励:认定更高星级等次的,按原等次奖励标准的差额进行奖励。

(二)园区培育企业成长

星级园区内每培育一户小微工业企业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运营团队1万元奖励,每培育一家“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运营团队 2 万元5 万元奖励;每培育一户首次年产值过亿元工业企业给予运营团队10 万元奖励。

(三)园区基础设施投入补助

支持星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设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在 2022年1月1日之后,包括园区基础设施改造,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按星级认定时间内实际完成投资额(软硬件投资)的占比给予补助,单一园区补助金额不超过投资额的 20%,zui高不超过 50 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星级评定基本条件

1、园区产权清晰,有明确的四至面积,建筑面积不少于3 万平方米;

2、基础设施完备,供水、强电、弱电、交通、排污设安全设施等满足园区企业生产需求,园区整洁美观:施、3、有明确的园区投资主体和运营管理机构,申报主体

为园区服务运营管理机构,有明确的为园区企业服务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运营场所和专职企业服务人员:4、主导产业清晰,主导产业占比超过 60%以上:

5、园区内近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园区服务运营管理机构法人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星级评定指标设置

设置指标:规上工业企业数、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单位面积营业收入、园区企业数、主导产业数占全部企业数比重、高新技术企业数、生产经营和生活配套设施种类为企业提供的服务种类。

其中,园区企业数、园区工业企业数、单位面积应税收入为必达指标。

四、星级评定标准

星级评定指标数据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园区 3 项必达指标数值达到三星级水平,其他指标数据有 3项及以上到达三星级水平,可评定为三星级园区:园区3项必达指标数值达到四星级水平,其他指标数据有 4 项及以上到达四星级水平,可评定为四星级园区;园区3项必达指标数值达到五星级水平,其他指标数据有 5 项及以上到达五星级水平,可评定为五星级园区。

五、申报资料

(一)星评定

1、《江夏区工业园区星级评定审核表》;

2、申报主体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

3、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或租赁合同)复印件:4、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的资质证明材料;

5、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6、在运营管理和推动中小企业成长方面具有示范效应取得明显成效的证明材料:

7、入园企业名单及购买或租赁厂房证明

8、申报主体为园区企业服务证明材料:

9、承诺函;

(二)园区培育企业成长

需提供星级评定资料外另提供。

1、企业认定文件或证书;

2、企业上年度纳税申报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资产负责表和利润收入表。

(三)园区基础设施投入补助

需提供星级评定资料外另提供

1、设施建设合同、支付凭证及发票;

2、建设项目证明材料及图片。

六、申报程序

(一)公开组织申报:通知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xia.gov.cn/)公示。企业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iiangxia.gov.cn/)“亲清江夏”栏进行注册申报,江夏经济开发区、各街道按通知要求组织辖

区内符合条件园区中报。(二)集中上报方式和时间: 2023年9月26日至10月20日,纸质资料一份(胶装)同步送至区科经局 257 办公室。企业未在网上申报和逾期报送纸质材料的的一律不受理。

(三)组织项目初审:区科经局对申报对象提交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四)审核和实地考察: 区科经局组建评审小组,对园区申报资料进行集中审核和实地核查。

(五)网上公示: 对通过审核和评审的项目经区科经局dang组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拔款。

项目申报以此通知为准,科经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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