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企业上云云服务商遴选要求、申报材料和流程,需要申报企业上云云服务商的企业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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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夏区企业上云云服务商遴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在江夏区内注册,或与江夏注册主体为同一集团下不同的专业公司。且该企业在江夏区应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社会信用。
(二)申报主体应有与业务经营范围和业务发展能力相适应的专业服务团队和技术人员,能为企业提供技术成熟的云产品服务,并能提供良好的运营维护服务。服务过的工业企业被评为湖北省上云标杆企业的申报主体优先。
(三)申报主体所提供服务的底层云平台应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申报主体应具有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互联网资源协作业务(IRCS)、网络内容服务商(ICP)、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一种(含)以上资格。
(四)申报主体承诺为本地企业提供服务收费标准在同产品、同性能、同规模的情况下不高于GW价格。
(五)云服务商产品应覆盖全面,主要包括基础设施上云、业务应用上云、平台系统上云、数据协同创新。代理商不予申
报。
二、江夏区企业上云云服务商遴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江夏区“企业上云”云服务商申请单》(见附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版资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江夏区科经局,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二)区科经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确定拟入选云服务商支持目录名单。
(三)对拟入选支持目录的云服务商名单,通过区政府网站、区科经局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支持目录云服务商正式纳入江夏区云服务商支持目录并对外发布。
三、江夏区企业上云云服务商遴选权利义务
(一)对于纳入江夏区云服务商支持目录的主体,政府在宣传推荐、供需对接、财政补贴等方面优先支持。
(二)对于纳入江夏区云服务商支持目录的主体应每年为江夏区政企开展一次数字经济交流会(不少于30家企业参与)。(三)对于纳入江夏区服务商支持目录的主体应在我区每年打造不低于1个数字经济典型应用场景。
(四)对于纳入江夏区云服务商支持目录的主体,每年服务的工业企业及服务于工业的软件信息技术企业总数应不少于10家,单个企业年度上云费用不少于5万元。
(五)云服务商支持目录自发布之日有限期一年,未达到义务自行淘汰。
四、江夏区企业上云云服务商遴选申报资料
(一)云服务商申请单(见附件)。
(二)企业上云优秀案例(被评为湖北省上云标杆优先)材料及证明材料(如合同、用户反馈等)。
(三)其他材料:申报主体营业执照、2022年财务报表、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科研成果证明文件、企业获奖证书、信息系统安全登记保护备案证明(三级及以上)、许可证(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互联网资源协作业务(IRCS)、网络内容服务商(ICP)、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其他可证明企业实力的材料。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交江夏区科经局260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