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钱洁 / 2023-09-20 0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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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武经开规〔2021〕5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做好2023年武汉经开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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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一次性分别奖励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2022年新获批国家ji、省级及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三、政策兑现方式

1.为方便申报单位享受政策,本次政策兑现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申报单位需于申报政策奖励前进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119.36.232.5:85/#/),进行网上注册,提供或核对资金拨付所需的“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清算行号”等信息。申报单位收到系统确认承诺书短信通知后,登录兑现平台下载并提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励承诺书》(附件1)进行奖励意愿确认;申报单位放弃奖励的,需按要求提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放弃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励承诺书》(附件2)。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二)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申报单位。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应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dizhi、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2.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文书,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已发放的奖励资金将全部收回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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