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黄石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章孝德 / 2023-08-29 1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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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实施方案》(鄂科技规〔2022〕9号)和《黄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实施方案》(黄创新办〔2020〕5号)要求,为推进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23年度黄石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申报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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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在黄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

2.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具有2年以上合作经历或者签订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协议,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3.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校、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不少于20%;

4.有固定的研发人员办公、研发场所和较完备的科研仪器设备;

5.企业投入的研发经费,在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成立后的三年内不少于80万元。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黄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专栏,在线填写中心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受理科室请选择工业与高新技术科,推荐单位请选择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2.申报时间。企业在线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至9月28日。

3.组织推荐。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的中心申报推荐。各推荐单位要认真遴选审查,完成网上推荐,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于10月9日前报黄石市科技局。

三、有关说明

1.申报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备案过程中存在造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不予备案,该企业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备案。

2.通过备案的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符合省级备案条件的,将择优予以推荐。

3.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企业研发机构的备案条件,组织开展申报备案工作,为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牵线搭桥,确保完成2023年度规上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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