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东湖高新区“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的通知

章孝德 / 2023-08-23 15:41:00
浏览 192 分享 分享

为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综合实力强、赛道前景广阔、创新能力突出、爆发式成长的独角兽企业,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独角兽企业发展高地,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东湖高新区“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9855109130(V同号)
(卧涛集团: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百度关键词运营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专利商标版权软著、科技成果评价、资质认证等企业服务平台)

一、培育对象

(一)在东湖高新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财务记录,工商、税收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东湖高新区内的非上市企业;

(二)企业从事行业领域应符合东湖高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光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

(三)融资主体在境内的企业,其融资主体应东湖高新区内。

二、认定条件

(一)种子独角兽企业:指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2018年及以后),估值超过(含)1亿元人民币的未上市企业。

(二)潜在独角兽企业:指成立时间不超过9年(2013年及以后),在成立5年之内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或成立5年至9年估值超过(含)5亿美元的未上市企业。

(三)独角兽企业:指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2012年及以后),获得专业投资机构的私募投资,且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的未上市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填写《东湖高新区独角兽培育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

(二)附件:提供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盖公章);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和2022年完税证明;提供获得股权投资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得股权投资的投资协议、融资款到账证明、工商股权变更登记);

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盖公章);其它相应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3年8月31日下午5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次申报只需提交电子版。企业须将申报书及其附件整套材料电子版报发至邮箱:1203971991@qq.com。

五、其他事项

(一)企业应如实、完整填写信息,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虚假填报骗取政策支持,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因注册地变更等导致企业不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时,企业需退还已享受的各类财政扶持资金。

(三)企业认定为“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后,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已实行“一事一议”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政策。

 

推荐资讯
最高300万元!洪山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最高300万元!洪山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2025-08-18 11:18:00 点击查看
关于征集武汉市职称评审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关于征集武汉市职称评审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2025-08-15 17:12:00 点击查看
最高2万元奖励!2025年“菁英人才光谷行”行动启动
最高2万元奖励!2025年“菁英人才光谷行”行动启动
2025-07-15 10:23:00 点击查看
东湖高新区关于开展2025年光谷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东湖高新区关于开展2025年光谷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07-11 16:34:00 点击查看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度初创科技企业育苗计划的通知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度初创科技企业育苗计划的通知
2025-07-01 16:58:00 点击查看
关于组织开展武汉东湖高新区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武汉东湖高新区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6-27 09:48:00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