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企业经营异常解除方法、材料

孙玉慧 / 2023-08-22 14:18:00
浏览 148 分享 分享

湖北省企业经营异常解除方法、材料等内容如下,湖北省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咨询热线:1870983457818186061490v同)

业务范围: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网站关键词运营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专利商标版权软著、科技成果评价)

 

一、企业为什么会被列入经营异常?

1、年报异常

企业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凡是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无论是否营业,无论是否独立核算,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2、dizhi异常

首先办公dizhi和经营dizhi不一,是导致dizhi异常的根本原因。工商局一般会定期经过邮政快递发送信函至注册dizhi,或者打电话联络企业在工商局留的电话,如果信函发送至注册dizhi,无人接收,或者企业的电话联络不上,则会被列入“运营异常名录”!

3、未按要求公示

工商部门会要求企业公示如股东或发起人的认缴和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股权变更、行政许可、知识产权出质、行政处罚等信息,如果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展公示,那么企业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从而被标记异常。

4、公示信息虚假

企业在公示公司信息时,故意隐秘企业真实情况,或是利用企业招摇撞骗,被工商部门查出来后,会被认定为工商异常名单。

 

二、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后会带来什么后果?

1、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曾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痕迹仍将伴随“终生”。

2、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3、日常经营活动受限。目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金融机构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

4、信用受疑交易相对方拒合作。市场交易相对方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也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甚至取消与其进行的合作。

5、载入满三年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按照法律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是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持续的结果,是更严重的失信行为,将受到全社会更为严厉的惩戒。

6、企业负责人任职将受限。根据法律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的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解除企业经营异常需要什么材料?

企业出现工商异常的4种情况,针对每一种情况的所需要的材料都不同。

1、年报异常

因过期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报告标记异常的,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 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 补报年度报告情况说明(已公示后的年度报告/已年报截图并加盖公章)

(5) 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dizhi异常

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标记异常的,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申请移出提交材料时分为两种情况:

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

(1)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 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5) 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

(1)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 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 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复印件(公章)、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公章)、相关部门证明等)

(5) 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3、未按要求公示

因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标记异常的,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义务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 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 相关证明材料(改正后的公示信息及承诺)

(5) 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携创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4、公示信息虚假

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标记异常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企业所属携创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 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 年报数据更正申请书

(5) 相关证明材料(改正后的公示信息及承诺。视不同情况提供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6) 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推荐资讯
2025年服务业“小进规”入库申报全流程指南
2025年服务业“小进规”入库申报全流程指南
2025-09-30 10:58:00 点击查看
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及佐证材料要求
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及佐证材料要求
2025-09-29 11:06:00 点击查看
黄冈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七批培育和第一批复核申报时间材料和条件标准+程序总结
黄冈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七批培育和第一批复核申报时间材料和条件标准+程序总结
2025-09-28 15:37:00 点击查看
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申报材料和奖励政策
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申报材料和奖励政策
2025-09-26 16:06:00 点击查看
洪山区2025年“瞪羚企业”申报通道开启
洪山区2025年“瞪羚企业”申报通道开启
2025-09-25 15:18:00 点击查看
9月30日截止!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倒计时
9月30日截止!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倒计时
2025-09-24 14:46:00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