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组织申报2023年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的通知

章孝德 / 2023-08-17 10:01:00
浏览 171 分享 分享

按照《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9855109130(V同号)
(卧涛集团:工商财税,股权设计、软件开发(电商平台、企业GW、CRM平台、小程序开发)、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软著)、高企,科技成果评价)

一、示范内容和项目

根据工信部《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和实施方案》(见附件2)要求,本次申报包括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数字化治理应用、数据管理和流通、数据安全管控等4大领域13个方向,拟通过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项目,树立一批创新能力突出、应用效果良好、示范作用明显的大数据领域标杆,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武汉本地注册,从事或服务于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应用、安全、要素流通等相关业务的企业及企业联合体、科研院所。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

(二)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具有较强的规模实力、经济效益、技术研发能力和融合创新能力。

(三)申报项目须为在建或已建项目,拥有自有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模式创新、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已列入前期示范项目且仍在示范期内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主体须在2023年9月10日前,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系统”完成信息填报。按要求提交能反映申报主体在“具有较强的规模实力、经济效益、技术研发能力和融合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佐证资料和《企业责任声明》,并将盖章的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需封面盖章和骑缝盖章)和扫描电子版报送至区企服局(见附件3),纸质项目申报书内容须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二)各申报主体须于2023年9月10日前,《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不需要盖章)可编辑版发送至区企服局指定邮箱中,逾期不予受理。

(三)已通过国家标准《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DCMM)三级及以上贯标评估的申报主体,其申报项目将直接推荐到国家工信部。

 

推荐资讯
最高300万元!洪山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最高300万元!洪山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2025-08-18 11:18:00 点击查看
关于征集武汉市职称评审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关于征集武汉市职称评审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2025-08-15 17:12:00 点击查看
最高2万元奖励!2025年“菁英人才光谷行”行动启动
最高2万元奖励!2025年“菁英人才光谷行”行动启动
2025-07-15 10:23:00 点击查看
东湖高新区关于开展2025年光谷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东湖高新区关于开展2025年光谷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07-11 16:34:00 点击查看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度初创科技企业育苗计划的通知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度初创科技企业育苗计划的通知
2025-07-01 16:58:00 点击查看
关于组织开展武汉东湖高新区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武汉东湖高新区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6-27 09:48:00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