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本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实施品牌战略,规范“武汉精品”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湖北精品”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武汉精品”认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于8月22日前反馈至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59号(邮编430015)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并注明“‘武汉精品’认定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