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社部 教育部 财政BU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6号)、《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黄人社发〔2021〕14号)文件精神,按照《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要求,我县将落实2023年1月至6月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现将网上申报流程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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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一)企业(单位)当年新招用已进行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单位就业登记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即女性年满40周岁(1983年1月1日出生),男性年满50周岁(1973年1月1日出生)以上的人员)。
(二)小型微型企业当年新招用已进行了单位就业登记,且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
(一)对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438元/月、人(养老保险276元/月,医疗保险150元/月,失业保险12元/月),当年zui高补贴5256元;可享受补贴年限每人累计不超过3年。
(二)对小型微型企业当年新招用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438元/月(养老保险276元/月,医疗保险150元/月,失业保险12元/月),当年zui高补贴5256元;补贴年限不超过一年。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企业(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报告;
(二)《湖北省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
(三)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企业(单位)银行账户复印件;
(四)《企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2)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劳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上半年或全年企业(单位)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表;
(六)上半年或全年企业(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
四、办理方式
网上申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
注册并登录法人账号,在首页定位处选择“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在搜索框内搜索: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企业招用)——选择办理地点:黄冈市浠水县,按照页面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资料,即可办理(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