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64号)、《湖北省社区服刑人员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实施意见》(鄂司发〔2016〕71号)、《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司发〔2017〕88号)、《关于印发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147号)等文件的规定,对咸宁阳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22年第yi期戒毒康复人员电工专业培训班、湖北科技学院高级职业技能培训中心2023年11个创业培训班、咸宁飞鸿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2023年第yi期驾驶员专业培训班、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2023年第yi期1至2班创业培训班、咸宁市君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23年第yi至二期培训班、咸宁市风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023年第yi至六期培训班、咸宁市创新职业技术培训学校2023年第yi期培训班等就业创业培训和培训生活费补助情况进行了审核。经审核,上述7家培训机构24个培训班培训人数798人,有717人符合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条件、332人符合培训生活费补助补贴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社局办公楼B918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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