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武汉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成功有一定的资金补助,具体为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市临床研究中心,按照相关政策按后补贴方式给予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应严格按照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
如何拿到这项经费资助呢?只需满足这些条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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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条件
(一)申报单位(市临床研究中心所在的法人单位)原则上应为本市三级甲等医院,能够为市临床研究中心提供有利的条件保障。如申请认定的市临床研究中心所属专科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其依托单位可不受三级甲等医院限制。依托单位为市临床研究中心提供的科研用房不少于100平方米,依托单位每年投入市临床研究中心的科研资金不低于50万元。
(二)中心所属专科的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申请认定的市临床研究中心所属专科应为省级以上(含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在某一学科或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近3年牵头承担不少于5项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课题或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或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
(三)中心所属专科拥有较高水平的医学临床研究、试验和诊疗等方面人才队伍。所属专科拥有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正高职称医师人数不低于5人,研究人员总数不少于30人。主任一般须是兼任市级以上(含市级)相关学会职务的专家。
(四)中心所属专科每年组织开展基层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学术交流和合作活动不少于2次。
(五)中心所属专科具备较好的临床医学研究的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市临床研究中心所属专科的病床数不低于80张,近5年新增的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等资产原值总额在500万元以上。
(六)中心所属专科有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
武汉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材料
1、中心所属专科的省级以上(含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证明材料及所属专科的病床数证明材料;
2、近3年牵头主持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课题的证明材料或近3年申请、授权发明专利的证明材料;
3、研发人员的证明材料(按人员名单顺序提供职称、学历证明材料,含正高职称医师的证明材料和中心负责人兼任国家、省和市相关学会职务证明材料等);
4、近5年新增的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等资产原值的证明材料;
5、近3年开展技术培训、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的证明材料、制订相关诊疗技术规范的证明材料;;
6、与二、三级和基层医疗机构搭建协同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的证明材料;
7、与研发企业、科研机构开展新药(含医疗器械)、医疗新技术协同创新的证明材料;
8、中心主要管理制度、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武汉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条件、材料和补助内容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